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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发布日期:2009-09-22 浏览: 来源: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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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刘锡秋
 
    联系电话:0851—85807252

    单位地址:贵阳市都司大道中段128号

    邮编:550001

   【工作职责】开展劳动就业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鉴定服务。组织实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承担就业、再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服务,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用工登记,为招聘洽谈提供相关服务;开展就业前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开发和劳务输出培训;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核拨;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再就业和再创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流动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托管,开展劳动事务代理服务;开展职业供求预测分析,定期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协助发布工资指导价位;负责区(市、县)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开发业务的指导工作。

   (1)职业介绍部(贵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电话:85807270

   【主要职责】开展失业人员就业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服务,进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用工登记、用工推荐等职业介绍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员队伍建设;负责企业流动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托管;开展职业供求预测分析,定期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协助发发布工资指导价位;对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审报进行复核。

   (2)职业技能鉴定部(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电话:85807124

   【主要职责】制定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目标管理;负责市属鉴定机构的管理,对申请成立鉴定机构进行初审;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督导员队伍建设;按照鉴定规程办理、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指导各区(县、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3)职业技能培训部(贵阳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电话:85807208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职业技能培训方针、政策,参与统筹规划和调整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对区(市、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开展重点行业示范带动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提升培训工作。参与对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初审及机构年审工作,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工作。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结合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培训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对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开展提升培训。

   (4)失业保障部  电话:85807220

   【主要职责】负责失业保险金的核拨,管好、用好失业保险金;负责下岗失业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调安置兼并、破产企业的职工。负责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并负责信息采集、审核,拓展信息发布渠道。

   (5)企业指导部(贵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85807125

   【主要职责】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申办核准及其用工规范指导工作;承担贵阳市就业促进会日常工作;劳服企业计划外工资基金审核和年审工作;指导区(县、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开展创业市场建设及创业服务工作;开展服务型、商贸型企业、企业主辅分离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书的申请核准工作。

   (6)财务部  电话:85807211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并执行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对各类凭证、印鉴、票证和银行存款、现金的收支核对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事业经费、专项事业发展资金的收支预算工作,并认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事业经费、专项事业发展基金的日常收支核算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决算工作;负责各区(市、县)再就业资金汇总上报工作,检查各区(市、县)资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工作;负责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对资产的收支核算、清查、核销工作;负责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7)办公室  电话:85807252 85807354(传真)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党务、行政、思想组织保障和工、青、妇工作;负责职业道德、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拟定干部职工培训规划、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人事和目标管理、职工考核奖惩工作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办、会务、文电、接待、信访、信息、统计、文印、档案、保密、计生工作和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物资采购、资产和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有效利用,以及车辆管理、维修保养。

   (8)监察室  电话:85807326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情况;在《中国共产党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本单位党总支委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总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协助党总支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和其他人员的控告及其申诉,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和其他人员违反纪律的案件。承办局纪委、监察室和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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