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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0-06-22 浏览: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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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发文文号]:筑党办发[2005]23号
[发布时间]: 2005-12-16
[主 题 词]:人才工作 “五大人才培养工程” 通知
[正    文]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贵阳警备区,各人民团体,市管企业:

  《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12月16日

贵阳市“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筑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高地,根据《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04〕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施“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促进人才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实施“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原则是,坚持党管人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总量、人才结构和人才素质的需要,在用好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市人才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实施“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重点是,立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各类人才的职业特点、社会责任及发展需要,分类建设、整体推进,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方法,着重加强高层次党政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章 总体目标

第五条 高层次党政人才的培养要以县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为重点,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围绕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解决好为谁执政、怎么执政的问题。坚持结构优化、提高素质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有计划地培养高层次党政人才,使我市党政人才队伍政治上更加成熟坚定、结构上更趋合理,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第六条 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要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选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为对象,以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围绕发展具有产业优势和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大力推进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和职业化进程,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工作能力强、学科门类全、人才储备足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第七条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要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力度,构建能够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重点优势学科专家人才群体、专业技术带头人人才群体、中青年科技骨干人才群体和支柱产业技术人才群体,并以此带动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程的发展。进一步加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遴选一批重点学科的年轻专业技术骨干,加强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鼓励其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工作,增强科研能力。

第八条 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要以中级技工为主体、以高级技工和技师为重点,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按照“需求定向、企业主导、条块结合、政府支持”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展需要,启动我市技能人才振兴行动计划,整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缓解我市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紧缺状况,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九条 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要以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青壮年农民为重点,以促进广大农村劳动者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为目标,围绕都市农业、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经济村建设,积极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健全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一定规模、拥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术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十条 高层次党政人才的培养要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紧紧抓住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三个环节,全面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以提高县级领导干部领导发展的能力为主要目标,不断改进培训方式,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强化管理科学、领导艺术、心理学、法律、经济、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加大党政人才学习深造和实践锻炼的工作力度。到2010年,力争实现:在学历结构上,县级领导干部9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区(市、县)党政一把手100%达到大学本科并逐步提高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县级后备干部10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在年龄结构上,不断调整优化,逐步形成梯次结构;在专业结构上,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充实和培养引进熟悉我市高新技术和特色优势产业以及法律、经济管理、金融等专业的高层次党政人才。

第十一条 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要围绕具有核心竞争力和产业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需要,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我市优势企业、支柱企业发展需要的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企业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要按照分类别、多层次、多渠道的要求进行,适时选拔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相关理论和业务的培训;进一步加大继续教育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高等院校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适时选派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省内外知名企业、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部门挂职锻炼;从2006年起,每年至少举办一期40人左右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培训班、一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后备人选培训班,力争到2010年,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普遍轮训一遍。努力培养一批掌握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擅长资本运作、熟悉国际惯例和WTO运行规则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第十二条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要以实施金筑科技英才工程为龙头,在构建高层次优势学科专家人才群体、专业技术带头人人才群体、中青年技术骨干人才群体以及高新技术和特色优势产业技术人才群体上下功夫。积极配合国家和省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计划、“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和西部地区千名学科带头人工程,大力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后备队伍的培养,有针对性地挑选一批重点学科的年轻专业技术骨干到科研院校进行理论培训和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工作,增强科研能力。从2006年起,每年培养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60名,到2010年建成300人左右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队伍。积极做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

第十三条 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要以高级技工、技师为重点,大力培养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类技能人才,重点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的开发。要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通过抓好新技师培养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带动整个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力争到2007年,我市高级技工及以上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6%;到2010年,高级技工及以上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10%左右,重点企业高级技工及以上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15%以上。初步建立起一支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工、技师为骨干的技能人才队伍,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基本需要。

第十四条 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45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为重点,在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拓展信息传递渠道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农村技能培训课件的开发,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三农”科技专家服务中心、科技园区作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实践锻炼基地,扶持农村实用人才优先参与由政府资金支持的农业项目。农村“双带致富”培训工程每年培训基层干部600人(次);“绿色证书”工程每年培训产业技术人才6500人(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每年引导性培训3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实施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启动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培养一批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的农(牧)场主和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民企业家。

第四章 工作措施

第十五条 “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要结合贯彻落实《贵州省“四个一”人才工程实施办法》(黔党办发〔2005〕11号)来进行,以盘活全市现有人才资源为基础,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和任务,通过强化培养、项目引导、创新机制、优化环境等措施,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梯次人才队伍,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十六条 高层次党政人才的培养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县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增进领导班子的团结与协作,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县级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抓好中心组学习,以建立学习、创新、团结、实干的领导班子为目标,大力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经常化、制度化。

(二)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高层次党政人才的培训,要按照重点对象重点培训、年轻干部经常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的原则,以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为主渠道、以高等院校和其他专业培训机构为辅助、以到先进发达地区实践锻炼为重要手段,通过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组织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

1、进一步加大常规培训力度。以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全方位、大规模、多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党政人才“121”培训计划,每年培训县级干部100人(次)、科级干部2000人(次)、一般干部10000人(次),5年内把全体在职党政干部普遍轮训一遍,3年内把后备干部培训一遍。

2、改革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革完善干部培训内容,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和手段,重视采取互动式、启发式、拓展式等教学模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综合素质测试等方法,从县级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中选拔部分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送到国外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外语好、熟悉国际惯例、掌握现代管理方法的外向型高层次党政人才。选派部分县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国内著名高等院校接受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等方面的知识培训。重视开展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根据干部的潜能和发展方向,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培养高层次党政后备人才。

3、深入开展干部自学活动,鼓励在职学习。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完善“干部在线学习园地”,指导党政人才开展自学活动,实现网上教、学、考、管功能,满足干部经常化、个性化的学习需要。

(三)进一步完善对高层次党政人才的评价机制。研究和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之一。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包括德、能、勤、绩、廉在内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党政人才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实现党政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干部选拔和管理机制,保证党政人才队伍新老交替的正常化,提高干部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四)认真做好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干部到中直机关、省直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挂职锻炼,着力培养一批懂经济、善管理、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党政人才。定期从各区(市、县)和市直部门选派学历层次较高、综合素质较好的后备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熟练掌握商务洽谈、项目运作、资本运营等技能的复合型高层次党政人才后备队伍。要结合全市中心工作的开展,定期从各区(市、县)和市直各部门选派后备干部到企业、农村、街道等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使之在实践中丰富知识、学习经验、增长阅历、提高能力,为各级领导班子培养后备人才。

(五)进一步强化岗位培养锻炼工作力度。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党政人才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对党政人才特别是优秀年轻党政人才的多岗位培养锻炼,使他们尽快成长成熟起来。注重在特殊环境中锻炼干部,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鼓励干部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或重大任务,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县级干部及后备干部到信访部门锻炼,使其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群众观念。

(六)积极做好高层次党政人才的引进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从海外学成归来或尚在海外的学子中定向选拔优秀高层次党政人才,注重从博士、硕士研究生中高起点选拔人才,不断优化县级党政人才队伍的学历、年龄和专业结构。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要注重选拔领导能力强、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特别是我市当前急需的城市规划、资本运作、生物技术、生态经济、信息技术、高效农业、环境保护和国际经济贸易等专业的人才。坚持引智与引才相结合,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省直机关来我市的挂职干部、科技副职和博士服务团成员的作用。对有留在我市工作意向的干部,要主动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其特长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 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构建与企业发展目标一致的人才培训体系。以党校和行政学院为主渠道,整合相关部门培训机构和资源,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国内外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同时,建立贵阳市CEO培训基地,开展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培训考试,为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提供层次高、师资强、理念新的专业化培训服务。鼓励自主参加学历、学位或资质等社会化培训,逐步建立全员性的学习型企业组织,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家利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产权代表和企业家队伍。

(二)深化改革,创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选拔任用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要在规范选拔任用程序的同时,区别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根据不同的对象,制定相应的标准。坚持组织选拔任用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发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的作用,把组织推荐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内部民主选举、竞争上岗和直接聘任(委任)等方式,多渠道选拔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逐步推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任期制,任期考核胜任现职的,可继续使用,不胜任现职的,可免去现职或解除聘任关系。进一步开发潜在的企业人才资源,建成企业高级经营管理后备人才队伍,积极探索建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任职资格认证制度,为广泛推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职业化打下基础。

(三)健全制度,形成与法人治理结构相匹配的科学管理体制。分级分类,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和岗位差异性,制定经济考核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指标,实行各有侧重的分级分类考核,既重视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德才素质的定性考核,又重视对企业经济效益的量化考核。进一步改进考核办法,借助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考核工作,使考核更具科学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使之成为奖惩考核对象、优化班子结构、发现和充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后备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建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按工业、商业、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类别,分门别类建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其后备人才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有进有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其后备人才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要以“四个一”人才和贵阳市专业技术带头人、中青年科技骨干为重点,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构建“项目+人才”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育体系,通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选拔一批中青年科技骨干参加项目研发,达到项目实施和人才培养“双赢”的目的。利用在贵阳科技大厦建立的“中国西部(贵阳)海外博士春晖科技园”平台,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则,加强智力引进,尤其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

(二)加强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进一步搞好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利用贵阳市科技干部培训中心,推动和指导企业办好培训机构,加强与国内著名院校的合作,切实搞好科技人才培养信息追踪;鼓励和支持各企业、各科研单位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大学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的培训。整合全社会可利用的人才培训资源,创造有利于我市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建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才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大力表彰和奖励学有所成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表彰和鼓励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在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中,突出人才培养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教育培训与我市的科技产品开发、科技项目实施结合起来,与我市高新技术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与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与发展需求结合起来,与追踪国内外前沿科技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五)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信息资源库,全面掌握、动态管理,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流动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支持,为我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服务。

第十九条 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宏观引导和调控职能,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行业、行业组织及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推动企业依法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推进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对承担职业教育实习的企业,可挂牌作为职教基地并给予适当优惠政策,职业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应给予表彰;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建成和完善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高级技工教育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二)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企业要普遍建立定期培训和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技术工人总数的20%。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项目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职业培训经费并列入项目预算。建立行业和重点企业职工技能状况报告制度。指导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切实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统计制度和人才资源信息库,开展对高技能人才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流动提供基础信息支持,全面掌握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分布、构成等情况;构筑职业培训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培训信息、劳动用工的互通,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四)严格就业准入制度。建立职业资格证书检查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各相关单位落实就业准入、开展职业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帮助企业和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将各类职业院校毕(结)业生、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学员纳入职业鉴定范围,实行双证就业,并逐步将范围扩大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个体劳动者。

第二十条 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划,明确目标。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对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分布等现状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掌握面上情况,搞好分析预测,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培训规划。

(二)强化培养,提升素质。每年选拔一批有一定基础、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村实用人才,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发展效益农业、拓展非农产业、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行有重点的培训。依托各级各类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和农广校,分期分批、分层次地组织拔尖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基础理论和实用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组织我市农业专家赴农村基层开展科技下乡、智力支农活动,为农村实用人才传授技艺、提供咨询、开展帮扶,解决实际问题。联系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等与区(市、县)、乡(镇、办事处)、村结成农业科技“对子”,进行科技成果转让、技术项目论证、科技咨询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广泛合作。

(三)完善机制,优化环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宣传力度,为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培养的相关政策,为农村实用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对于获得技术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市、县)、乡(镇、办事处)可给予一定的技术津贴;条件成熟的地区,可把农村实用人才纳入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范围。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可选派到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培训,安排相关技术交流和工作考察,给予优先贷款,并在政治上给予帮助和关心。

(四)创造条件,搞好服务。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专项基金,用于对重点、示范实用技术的项目资助和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奖励等。对农村实用人才在项目发展、资金投入、产品销售等环节上予以扶持。指导和组织农村实用人才成立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为他们开展科技交流、实用技术推广提供方便。建立农村实用人才技术信息市场,为农村实用人才技术成果的转让、科技信息交流提供服务。积极做好农村经济的引智引才工作。

第五章 保障机制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五大人才培养工程”,并将其纳入各自工作的重要内容。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对“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牵头负总责。高层次党政人才及其后备队伍的培养,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及后备人才的培养,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相关单位配合进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由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由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市蔬菜办等相关单位配合进行。宣传、统战、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好各自在“五大人才培养工程”中的职责,形成上下协调、职责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二条 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五大”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管理权限和人才类别的不同,逐步建立和完善对高层次党政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分级管理领导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积极开发应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完善人才评价手段和方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较为科学、易于操作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努力提高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公正性。针对各类人才的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打破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重实绩重贡献的、比较规范的、鼓励竞争激励贡献的分配机制。积极推行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充分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和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政策,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力量为补充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营利益和社会价值双重激励的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机制。鼓励企业引才用才,扶持具有产业优势或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实施项目引才、事业留才,通过项目的实施,提供事业平台吸引国内外各类人才,尤其是采取来筑讲学、开展咨询或科研活动、进行技术合作或技术入股等柔性流动方式,引进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

1、制定“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具体规划。“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十一五”人才开发专项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高层次党政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分年度地抓好落实。

2、进一步加强对“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督促检查。“五大人才培养工程”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考核,并与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市人才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五大人才培养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五)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把人才开发经费列入本级年度预算,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在管好用好引导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的专项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研究制定社会融资培养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投入人才开发事业,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人才。加强对人才开发投入的宏观引导和投入资金的管理监督,切实提高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五大人才培养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贵阳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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