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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17年度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 来源: 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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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筑各企事业单位:

  为广泛动员社会资源,营造关心帮助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的用人单位主动承担见习任务,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根据《贵阳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筑人通[2009]63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公平竞争、择优认定”的原则,采取自愿申报、实地考察、集体研究和审议的方式,认定一批质量较高、社会信誉较好、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企事业单位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

  二、 认定范围

  在筑企业和事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

  (二)每年度能提供至少10个(含10个)以上符合高校毕业生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

  (三)有负责见习生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

  (四)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四、申报材料

  (一)《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一);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及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四)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五、申报时间

  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六、申报受理部门

  申报受理单位: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部(高校毕业生工作部);

  受理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8号(贵阳人才大市场);

   受理电话:0851-85280301;

  联系人:陆老师。

  七、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应真实完备(加盖公章),对提供虚假或伪造材料及证明的单位,我局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贵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

 

(编辑: 周玉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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